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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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陵园管理局强化景区交通管理临时安保服务

发布时间:2025-08-21 访问次数: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陵园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山陵园管理局强化景区交通管理临时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综合比选,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中山陵园管理局强化景区交通管理临时安保服务采购,具体详

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总价 13.7 万元人民币,其中日间服务保障单价 360 元/人/天

(供应商报价总价、单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3.合同履行期限: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证明材料,也可以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持有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

(2)供应商提供服务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服务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到 2025 年 8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须前往,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2)平台网址为: https://www.jsygjy.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费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下载者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下载发票。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83306809

3.4 纸质文件服务费每套 2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 7 号 110 开标室

五、开启及比选

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 7 号 110 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比选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使用单位发现为其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不能达到服务标准,不能提供相应履约能力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且有权对中标供应商作出加重处罚,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不利影响或损失,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使用人或采购人与原中标供应商终止合同。(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将被废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陵园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 7 号

联系人:李主任

2.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001 室

联系方式:古南明 左卢成

联系电话:025-83306855 025-83314167